广西梧州市人大: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世界热点评

2023-04-15 16:50:00   来源:法治日报-法治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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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颜桂海 罗枚

建设宝石加工过渡集中区、燃放烟花爆竹明确禁止区域、养犬实行分区管理……近年来,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不少变化,这些改变的背后,是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民主法治一线作用,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,履职尽责开展立法工作的具体体现。

自2015年8月1日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,广西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发展大局,扎实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,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,先后出台了《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》《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》《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》等7部地方性法规。

在每部法规立法过程中,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,将代表和群众全过程参与立法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。通过创新“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+立法”工作模式,充分利用“代表来了·吾有话说”云上履职平台,及时通过线上反馈意见建议,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履职联络站,广泛征集意见,拓展公众参与立法覆盖面,同时组建“代表专业小组”等引导专业人员参与立法,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,让群众心声、建议听得见、有回响。

在立法工作中,该市人大常委会与梧州学院合作建立了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,委托其对多个立法项目进行集中论证,充分利用专家熟悉专业领域和专业优势,侧重于解决地方立法与上位法“不抵触”问题。同时,市人大常委会聘任了60位专家作为立法顾问,对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后的所有法规草案进行评估论证,有效提升地方立法质量。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意见,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建设,全市挂牌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展到20个,实现了7个县(市、区)全覆盖。

为了让立法真正问计于民、问需于民、问效于民,该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中深入调研,多方面听取各方意见。在制定《梧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过程中,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调研走访活动230多次,利用线上平台收回反馈意见1850多条,并开展入户问卷调查,召开养犬协会和群众座谈会等,广泛吸纳群众意见,经过了多次文本修改。该《条例》即将实施前,该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公安局及时划定重点管理区范围,编制危险犬只目录等,促进法规有效实施。此外,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文明养犬的具体管理事项,有效规范了养犬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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